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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汐止區中正路與禮門街口設置科技設備輔助交通執法啟用日期變更

一、新北市汐止區中正路與禮門街口為銜接國道及市區道路之樞紐,亦是汐止國小周邊通學地點,車流量及行人均相當可觀,且屬新北市公告之限制大貨車進入區域;惟仍見大貨車違規行駛致影響道路安全,且龐大車流衍生路口交通事故發生。為防制交通事故,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將於該址實施禁行大貨車、未保持路口淨空科技執法,以維護用路安全。

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建置旨揭路段設備取締交通違規情事,其正式執法日期由本(115)年11月15日,改為本(115)年12月1日。

三、如有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舉發通知單後續裁罰疑義,可逕洽應到案處所查詢。

四、如對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舉發認有不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及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2等規定,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

  • 發布日期:2026/10/13
  • 發布單位:暖暖區公所民政課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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